公司律師工作單位變更、離職后不符合擔任公司律師條件的,公司律師所在企業應收回其公司律師證書,送交所在地設區市司法行政部門,并由設區市司法行政部門審查后報送省司法廳注銷其公司律師證書。
若新單位是其他國有企業且個人仍想擔任公司律師的,應在辦妥調動手續后六個月內申請換發公司律師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