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司法局,市局機關各處室:
為做好我市2022年法律服務行業“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保證執法檢查公平、公正、公開,市局結合我市法律服務行業管理工作實際,制定了《福州市司法局2022年“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現將工作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
福州市司法局
2022年2月21日
福州市司法局2022年“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
根據《福州市“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監管工作聯系會議辦公室印發關于深化全市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監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榕聯合監管辦〔2020〕4號)相關要求,結合福州市法律服務行業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總體要求
緊密圍繞福州市中心、重點工作,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機制,充分運用隨機抽查的工作方法,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杜絕隨意檢查,提高監管效能。
二、抽查時間
2022年2月-2022年12月
三、抽查對象
律師事務所、公證機構、司法鑒定機構、基層法律服務所。
四、抽查頻次
律師、公證、司法鑒定和基層法律服務行業,上半年和下半年各開展“雙隨機”抽查1次。按照檢查對象名錄庫內法律服務機構數的5%抽取檢查對象(至少抽取2家),一年內對同一抽查對象的抽查,原則上不超過2次。
對上一年度信用等級評定為A級的法律服務機構,可減少隨機抽查頻次。對投訴舉報多或有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等情況的法律服務機構,可加大隨機抽查力度。
五、實施抽查
承辦業務處室在檢查對象和檢查人員名單確定后15個工作日內,按照抽查工作要求,組織檢查人員完成檢查工作。抽查方式可采取現場檢查、書面材料檢查相結合的方式。
實施抽查工作的執法人員不得少于2名,并出示行政執法證件。隨機抽查工作通過拍照、錄像、現場檢查筆錄等方式記錄檢查過程,并可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監察人員等全程參與,現場監督。執法人員與檢查對象有利害關系的,應當依法回避。
六、信息公開
按照信息公開和信用監管工作要求,自抽查結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將抽查檢查結果錄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和“互聯網+監管”平臺,并通過市司法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協調。相關業務處室要高度重視“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加強對檢查庫執法人員參與“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的動員和協調安排,提高檢查水平,將監管落到實處。
(二)嚴格落實責任。相關業務處室和行政執法人員要按照本計劃,切實貫徹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工作。
(三)加強宣傳培訓。加大“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宣傳力度,廣泛開展宣傳報道,積極營造良好輿論氛圍。進一步加強執法人員業務培訓和工作交流,不斷提高執法能力。
附件
福州市司法局2022年“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
序號 |
抽查事項 |
抽查依據 |
抽查主體 |
抽查內容 |
抽查比例 |
抽查方式 |
完成時限 |
1 |
律師執業監督檢查 |
《律師法》第四條 |
律師工作處 |
1.律師事務所保持設立條件情況; 2.律師事務所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及執行情況; 3.律師事務所統一收案、統一收費并如實入賬情況; 4.律師事務所遵守法律法規及規章情況; 5.律師遵守法律法規及規章情況; 6.律師協會履行職責情況;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
5% |
現場 檢查 |
第一次:6月底前;第二次:12月底前 |
2 |
公證執業監督檢查 |
《公證機構執業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 |
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處 |
1.組織建設情況; 2.執業活動情況; 3.公證質量情況; 4.公證員執業年度考核情況; 5.檔案管理情況; 6.財務制度執行情況; 7.內部管理制度建設情況; 8.司法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要求進行監督檢查的其他事項。 |
5% |
現場 檢查 |
第一次:6月底前;第二次:12月底前 |
3 |
司法鑒定執業監督檢查 |
《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 |
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處 |
1.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2.遵守司法鑒定程序、技術標準和技術操作規范的情況; 3.所屬司法鑒定人執業的情況; 4.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
5% |
現場 檢查 |
第一次:6月底前;第二次:12月底前 |
4 |
基層法律服務執業監督檢查 |
《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四條 |
律師工作處 |
1.基層法律服務所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及執行情況; 2.基層法律服務所收費情況; 3.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遵守法律法規及規章情況; 4.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遵守職業道德及執業紀律等情況。 |
5% |
現場 檢查 |
第一次:6月底前;第二次: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