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期間考點內疾病防控工作,確保廣大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身體健康、考試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加強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期間考點內疾病防控,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采取措施,切斷傳播途徑,迅速控制疾情,嚴防疾病在考點內的傳播和蔓延。
(二)聯防聯控。疾情防控實行屬地管理、條塊結合、聯防聯控、分工負責,共同落實防控措施。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期間考點內所涉及的疾病防控工作。
三、組織領導
市局成立疾病防控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對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期間考點內疾病的防控指揮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考區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處,辦公室主任:翁紹華(兼)。
(一)福州考區網絡輿情應急處置指揮部
考區總指揮:唐新文(局黨組書記、局長)
考區副總指揮:方振榮(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丁 萍(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林錦輝 (局黨組成員、副調研員)
歐麗賜 (局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
王泉明(局黨組成員、副調研員)
莊晶萍(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元武(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崗永紅(局調研員)
薩本壽 (局副調研員)
(二)各考點網絡輿情應急處置指揮部
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考點總指揮:丁 萍
副總指揮:林錦輝、歐麗賜
成 員:翁紹華、張開洪、吳有林
陳志平、張祎、賀小蘋
福建師范大學協和學院考點總指揮:方振榮
副總指揮: 王泉明、薩本壽
成 員: 叢志剛、林輝、曹清華
林航武、李振霞
閩江學院考點總指揮:莊晶萍
副總指揮:陳元武、崗永紅
成 員:王榕生、肖向忠、賴淦生
肖文貴、王偉
(三)指揮部工作職責
1.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期間各考點內疾病防控應急處置的指揮、協調工作;
2.聽取各考點疾病防控的情況匯報,研究、制定、部署和落實應急處置措施;
3.檢查指導各考點疾病防控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4.直接派出人員參與疾病防控應急處置;
5.負責向省司法廳報告及請示;
6.與市有關部門聯系溝通,協調開展疾病防控應急處置工作;
7.指揮調度市局各部門支援疾病防控應急處置工作。
市局疾病防控應急處置指揮部依托市局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各部門,形成疾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負責收集、整理、上報疾病防控工作信息、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防控措施
(一)考前
1.指導各考點考務人員專門學習疾病防控應急處置預案,督促各考點做好防控準備工作。
2.市局辦公室與衛生防疫部門聯系,建立應急聯動機制;對考點周邊賓館、飲食店進行衛生檢查。
3.對全體考務工作人員進行疾病防控知識及應急處置方法培訓。
4.發現有疾病癥狀的考生,應在告知相關防控要求后,將其安排在備用考場進行考試,并妥善做好考生及監考人員的防護工作。
(二)考試期間
1.各考場流動監考人員必須與監考老師同時到達考場,開啟門窗,保持空氣流通。
2.各考點一旦發現考生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向考區指揮部辦公室報告,考點總監考應在第一時間向考區總監考報告,征得同意后,立即采取措施妥善處理。
3.考試期間,若發現監考工作人員有疾病癥狀,應立即中止其工作。
4.切實履行24小時值班制,及時處置并報告考點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三)考后
1.每場考試結束后,應及時疏散考生。
2.對有疾病癥狀考生的考場,要通知防疫部門及時進行消毒,以備下一場考試。
本預案由福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處負責解釋。